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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开门教育”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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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开展好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下简称学习教育),在“开门教育”中增强广大群众感知度,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进一步推动市行政审批局学习教育取得实效,从即日起至7月20日前,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对新余市行政审批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意见建议。

一、征求内容

1.对党员干部作风的意见。市行政审批局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的意见建议,如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

2.对学习教育的建议。在开展学习教育的方式、内容、效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如在服务群众、企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等。

3.对窗口服务的建议。在服务群众过程中,如何进一步改进窗口服务态度、优化审批流程的意见建议。

4.其他相关意见。其他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如监督机制完善等。

二、征求方式

1.电子邮箱。jxxyxgw@126.com邮箱,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征求意见”。

2.电话反馈。电话号码:0790-6422700。

3.现场反馈。可以通过“好差评”评价器对窗口人员的服务态度和办事流程进行现场评价,也可到“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登记反馈。

4.快递或现场投递。可向市行政审批局办公室投递书面材料,地址:新余市赣西大道1958号509办公室,邮编:338000。

三、时间安排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20日。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诚恳接受您的监督,对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和研究,并及时抓好整改。同时,我们将严格保护反映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感谢您对市行政审批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1.开门教育征求意见

2.二维码

中共新余市行政审批局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5年6月9日

附件1:

开门教育征求意见

欢迎你对市行政审批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诚恳接受您的监督,对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和研究,并及时抓好整改。同时,我们将严格保护反映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感谢您对市行政审批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1.对党员干部作风的意见


2.对学习教育的建议


3.对窗口服务的建议


4.其他相关意见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