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县人民政府、渝水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现公布《新余市市、县(区)两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清单管理。凡未纳入市、县(区)两级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市、县(区)各相关部门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要求行政审批申请人承担费用。
二、加强行业管理。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优化审批流程。要建立健全中介服务竞争机制,规范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不断提高中介服务质量和效率。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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